护理学(专科)专业简介
一、 培养目标及规格
护理学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需要的,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,能从事临床医疗护理工作的具有大学专科水平的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:拥护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医疗卫生事业,具有为人民服务和献身临床护理事业的精神。有良好的社会主义公共道德和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。
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: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;掌握从事整体护理必须的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;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、预防医学知识;了解急、难、重症病人护理的基本原则;具有初步的分析和解决护理实践中一般问题的能力;具有初步的阅读英语书籍的能力和不断学习新知识的素质。
在身体素质方面:身心健康,能胜任临床各科护理工作。
二、课程设置及教学管理
(一) 教学计划中设必修课、限选课、选修课和教学实践环节。
(二) 必修课、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,执行中央电大统一教学大纲、统一教材、统一考试、统一评分标准。
(三) 限选课为专业必修课程,由中央电大统一课程名称,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(或教学要求),并推荐教材,尽可能提供教学服务。
(四) 选修课程必须按照北京电大统一要求开设,执行北京电大统一教学大纲、统一教材、统一考试、统一评分标准。
(五) 实验课、实习和平时作业必须按电大统一要求组织完成。学生未完成实验、实习,或实验、实习不及格,或无平时作业者,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。每门课程的平时作业的成绩占总成绩的20%。毕业实习安排24周,其中护理学基础4周、内科护理6周、外科护理6周(含手术室实习2周)、重症监护4周、急诊护理4周。教学实践环节为必修,不得免修。
三、修业年限、收费标准与毕业
实行学分制,学生入学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。最低毕业总学分为114学分,每学分收费87元。学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学习,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且持有护理执业资格证书者,即可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。
四、主要课程说明
必修课:
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英语I(1)(2)、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、人体生理学、医学生物化学、医学免疫学与微生物学、医护心理学、病理学、药理学、健康评估、护理学基础、内科学护理学、外科学护理学
选修:
护理学教育导论、医用基础化学、计算机基础、人际关系与沟通技巧、北京文化专题讲座、药物治疗学、妇产科护理学、儿科护理学、老年护理学、危急重症护理、精神卫生护理
实践:
入学教育、毕业实习、毕业作业。